锦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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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2/3)

愈合。然后,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其实从那时候起,他对我,就有了那么一点点意思。因为一个小女孩在被抢东西被打以后没有哭而是奋起还击,这一点让他觉得我巨有个性。

那时候,我们毕竟还是孩子,不懂得成人世界里的爱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国小人书,上面画着一场王子与公主的婚礼,周楚暮忽然灵感大发,找到一支铅笔,在那个拖着长长婚纱的公主旁边写上:林林。

“这是你,”他挠挠头又在王子旁边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我。”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我想和你结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话怎么办?”我担心地说,“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他想了想:“没有关系的,我们可以跑到一个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书上写了我们名字的一页撕下来,交给我:“这是我们的结婚证,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强调,心中一下子充满了忧虑。

“你还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烦地说。

事实证明,我还真的是多虑了。

我们到底也没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妈妈会嫁给周伯两个人永结连理共度余生的时候,她却闪电般地嫁给了有祖传几套大屋的于根海,从此过上了搓麻将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忆我妈刚嫁给于根海的那些日子,凭心而论,我们过得不错。于根海别的没有,只在街上有几套祖上传下来的大房子,靠收租过活,日子倒也过得逍遥。那时候于根海很爱我妈妈。至少,我觉得那是爱。他会在打牌赢了钱以后上街给她买一条丝巾一只口红或者是带我们去某餐厅大吃一顿。当周围的女人流行纹眉的时候他带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贵的。对于没什么浪漫神经的于根海而言,肯为你花钱,就是对你好,这是个真理,颠扑不破。

而且,我十岁生日那年,他还在最好的饭店替我订了十桌,我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当着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兴,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给我买回来一架钢琴,还给我请了钢琴老师,他跟我说过的最动听的话就是:“美女,咱家这辈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并没有让他失望,事实上,从小学到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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