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2/3)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
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
在这之前,我们每天发很多的短信。短信内容稀松平常但在我看来却早已暗藏波澜,他喜欢我,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个骄傲的人。虽然他的骄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盖,但我了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我们平时要出门,一定要有老师的批条。而周楚暮绝不会在校门外傻等一个女孩几个小时,只为了能有十分钟见上一面。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请来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问他。
他嘻笑:“无所谓啊,随你便啊。”
几乎是毫无抵抗地,我没尊严地让了步:“你,会在哪里?”
他在电话那边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饭之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跑出了校门,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远近闻名的“算了”的大门,我直接冲进去:“我找周楚暮。”
“周楚暮,你妹妹找你!”不知道是谁冲着一个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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