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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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同甘苦,共患难(3/4)

点,既然到了草场,有了粮食,有了定居点,可草场也不可如此浪费,同时发展畜牧,也是极必要的。

  新建伯要求所有读书人对自己的养马的心得进行记录,养得好,要知道为何养得好,平时给马吃什么,马的性子如何,若是养的不好,也需记录得失。

  农户和读书人结合一起,养马养牛,倒是极罕见的事。

  这些小马驹和牛犊子的到来,顿时给整个西山增添了几分乐趣。

  每日清早,小虎子都要到圈里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小马驹,方才肯去学堂上学,而张三八开始寻一些草料给小马驹吃。

  沈傲则观察着马驹的粪便,毛发以及马驹每日的性子,一一记录。

  其实方继藩最有兴趣的是——猪。

  古人爱吃羊肉,爱吃狗肉,譬如人们常说的屠狗之辈,其实就和后世的杀猪匠差不多,虽说猪肉的食用也不是没有,不过历来不为古人所喜欢。

  究其原因,是因为古代的猪肉,味道……很酸爽。

  而且在这时代,猪肉的肉产是不高的,因为在于猪发情期比较长,一旦进入了发情期,猪便容易暴躁,肉也少。

  这大抵和人没有什么分别,青春期的少年,除了容易长雀斑,还容易暴躁,动不动来一句‘你瞅啥,你瞅啥’,还特喜欢多愁善感,动辄就犯相思,为伊消得人憔悴。

  可若是下头的玩意儿一割,世界就清净了,人生也没了啥盼头,无非是吃了睡,睡了吃,任世事风起云涌,我自波澜不惊,淡定从容。

  因而,阉了猪,不但猪肉去除了骚气,这猪肉容易得到人的喜爱,而不必像这个时代一样,为了掩去骚臭,不得不放入大量的作料,掩盖其味,制成东坡肉,才可食用。

  可即便如此,喜欢吃猪肉的人依旧不多,人们还是更喜欢羊肉多一些。可若是能去掉腥臭,则大大不同了,能接受猪肉的人,势必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就是可以大量的提高肉产量了,没有阉割的猪,冲动易怒,而且极不安分,不安分就喜欢到处溜达,不容易长肉,可若是阉了,肉产则极高。

  阉猪,其实自东汉就出现了,可是并没有大规模的普及,究其原因,是对猪的阉割,不能及时做到消毒处理,很容易导致猪的死亡!

  想想看,你阉十头猪,死了七八头,即便剩余的猪长势更好,出肉更高,且肉质鲜美,甚至这猪只需放养,它也只是慢悠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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