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5)
“天上晨星,地上万物,皆为王所拥有!”
“所以,无论是苍穹大地的生灵,还是森林海洋的动物,都将与乌鲁克同在,您的威光所及之地,便是苏美尔的乐土。”
林弦抬头凝视吉尔伽美什,那饱受上辈子教育熏陶的灵魂,居然有种不卑不亢的味道。
“没错,地上万物,天上晨星,世间诸国众生,皆归本王所有!”
“哈哈哈哈,你可比乌鲁克的法官,有趣多了。”
“他们这群蠢货,研读了几十年的律法,居然还比不上一条蛇能说会道,真该一头撞死在墙上!”
“作为取悦王的奖赏,30倍罚金吗?本王准了!”
宝座之上的英雄王一手捧腹狂笑,心情愉悦。
但在林弦稍稍喘息的刹那,吉尔伽美什从宝库中召来一只金色酒杯,轻轻晃动着,猩红的琼浆随波摇曳,气氛骤然凝滞。
“既然一切都是王的,那你用什么缴纳30倍的罚金呢?”
“而且,不死灵草的价值,无法用正常的财宝估量。”
随着英雄王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王座之后形成一个又一个金色的漩涡。
剑戟刀枪各式各样的武器,从中浮现,锋芒直指这条太古之蛇,对面那猩红的眸子,依旧是一片森然。
“如果你所付出的代价,不能让本王满意,我会把你活活切成丝,扔进锅里炖汤!”
第三章 笑出腹肌,笑出强大
律法,并不是为了体现“宽容仁慈”,更多是为了追求“相对的公平”。
无论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乌尔纳姆法典》,都支持一个血腥的观念——“同态复仇”。
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对等性报复。
不死灵草对于吉尔伽美什的意义,相当于重获第二次生命,更是他历尽千辛万苦,为乌鲁克寻找的奇迹。
然而,稍一疏忽,这条蛇就吞掉了他新生的希望!
即便这位英雄王已经步入中年,从一位任性残酷的暴君,转变成了贤明的君主。
但吉尔伽美什还没大度到,用无聊的圣母心,宽恕这条有罪之蛇的地步。
基于“同态复仇”的理念,英雄王即便将盗取不死灵草的窃贼炖了,都不为过。
更何况,这家伙既然选择律法为自己寻求生机,那就需要考虑来自物主的追责。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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