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1/3)
但是,
南韩的律师们却心里清楚,
林川说的事实……
其实,
南韩民国政府也知道,
本国的法律书如果用汉字书写,
非常没面子。
但是,
没办法。
自古以来南韩就是龙夏的附属国。
因此,
古代的时候,
只有南韩的贵族才能学习汉字。
所以,
他们用汉字书写律法,
即是断绝了普通民众知法的道路,
又是一种能彰显贵族身份的方式。
-
而且。
为了摆脱对汉字的依赖,
南韩民国政府也尝试过使用自创的文字书写法律条文。
但是,
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因为,
他们创造出来的文字,
就相当于我们国家的汉语拼音。
虽然也可以用来书写普通文稿,
但是,
也仅仅只限于书写普通文稿。
因为,
法律条文要求文字能极其精准的表达其含义。
相同的读音,
相同的音调,
用汉语拼音来书写出来的两个词语,
很可能就是两个意思。
比如说,
权力和权力,
考察和考查,
攻击和攻击,
……
因此,
南韩政府创造的文字不适用于法律条文,
直至今天,
他们仍然使用我们的汉字对法律内容进行阐释。
甚至,
国际法的韩版翻译,
只有外面的封皮是南韩文字,
至于里面的内容,
竟然通篇都是汉语文字。
……
“朴律师。”
“我研究过这小子打的三场官司。”
“他的口才非常犀利。”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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