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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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1/5)

  至于商业这块,作者只能是查资料,尽量去写的好一些,毕竟要用资本来掌握娱乐圈,商业无法避免,但又写的不能太深,什么IPO等这些名词,在没写这本书之前,作者其实都不知道那是什么。

  关于姚大嘴,作者也在这里说明一下,大纲本来是有她的,后来因读者的提醒,修改了大纲,因此有些突兀。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而富婆设定的灵感,也来自我曾经一位一起跑龙套老乡的亲身经历,在横店时候,我们确实认识一位经商的离异女富婆,他无视我们的劝告,和富婆开始交往,从此发迹起来,后来两人还真的结了婚。

  虽然当时很鄙视,可现在想想,男大女小的忘年恋大家都能接受,女大男小,为什么不能被接受呢?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自己能想明白这些事,也许.人生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可惜,就像本书开篇那样,世上最难买到的,是后悔药。

  废话也说了这么多,在这里还要感谢一下编辑小凤,谢谢他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马上上架了,希望各位读者大大,能支持一下首订,正式上架日期,定在6月16中午12点,上架必然爆更,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首订过一千,作者会加更一章,过两千会加更两章。

  这两天我再建个书友群,假如首订能过三千,作者爆照(也许你们不喜欢看)。

  再次谢谢大家。

  祝,每位读者大大,身体健康,心想事成,财源广进。

第83章 闺蜜红了,我怎么办?

  沈兰兰自从加入飞宇娱乐,她就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一炮而红。

  而且她是个有主见的女孩,很清楚进入娱乐圈,如果没有背景,根本不可能洁身自好,自己的身段模样,被潜规则是迟早的事情。

  但,要是能做老板的女朋友,当然最优选择,就算被拒绝,做个情人,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值得。

  而且老板还是那么年轻,那么帅,与其将来给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还不如给老板。

  “终于又来了”

  上次吃饭时候,沈兰兰已经表示过一次,这次又来了,曹宇叹了口气,看着沈兰兰:“我有女朋友了。”

  “有女朋友了?”

  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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