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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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2/7)

情地看了我一眼。拒签。

    走出领事馆大门以后我就开始死不说话,宋天明跟我走过了两条街,我不准他牵我的手,他就很乖地,隔着两尺光景地一直跟着我,连大气也不敢出。

    我们路过大概第五家肯德基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问我:“进去吃点东西?”

    我不肯。他叹口气,进去半天,抱出一只全家桶。

    鸡翅递到嘴边的时候,我的眼泪才哗地掉下来。

    宋家明看着我,叹口气:“其实不出去也好,你的学校那么远,肯定条件也不好,我舍不得你吃苦。”

    我不答。

    他又说:“你留在国内也好,怎么着也能混个白领,干吗出去给人家端盘子做二等公民?”

    我还是哭。

    他硬着头皮继续:“其实,其实,中国也很强大……”

    我终于憋不住笑了,边笑边用油乎乎的手直打宋天明,两个人又哭又笑地抱成一团。一个小小的挫折不足以让我们郁闷太长时间,出去读书不也只有两年吗,两年读完他就镀金完毕荣归故里,然后我们就相亲相爱永不分离!

    然后,他走了。

    我留在这里,面对的是一个百无聊赖的秋天。

    其实百无聊赖是我最喜欢的一种生活。秋天的天空蓝得像水洗过,天气不冷又不热,我能整个下午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踩着早落的梧桐叶子喳喳作响。累了,就找个便宜的咖啡馆叫杯红茶坐到天黑,然后一个人慢慢走回家。

    用宋天明的话来说,我真是自由散漫得无可救药。可是他当初也就是爱上我的自由散漫,他追我的时候一天给我写一封信,在信里面肉麻地说我是“不羁的风”。他说过将来我们一定要买一所安静的房子,打开大门就是看不见尽头的林荫道,他希望拉着我的手一直走,直到我们老得再也走不动。

    年轻人说起情话,总是这样自以为是的目空一切。

    可是当年的情话言犹在耳,说话的人却已经去了世界的另一端。这样想起来,心里不是不酸涩的。

    而且自由散漫的日子也不能一直过下去。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经过这么一段风花雪月不事生产的日子,我没钱了。

    没钱我就打电话给叶小烨,她是有钱人,认识的也都是有钱人,所以经常能给我找到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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